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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自觉自信、开放透明的政党形象——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2017-12-26 17:08:20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题:彰显自觉自信、开放透明的政党形象——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新华社记者朱基钗、林晖、荣启涵

彰显自觉自信、开放透明的政党形象——聚焦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12月25日,一份彰显中国共产党自觉与自信、气魄与决心的法规重磅出炉。

中共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九大后发布的首部条例,也是党务公开领域的首部基础主干法规。

《条例》对党务公开的定义和原则、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等根本性问题都作出明确规定,搭建起新时代党务公开工作的“四梁八柱”,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为何公开党务:党内民主的内容自信开放的象征

党务公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所坚持的一贯原则,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长期在探索和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制度。

近年来,党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等多个文件,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党务公开其实离公众并不遥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正风反腐的步伐,一只只“老虎”的落马消息,一件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和数据的发布,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备受关注,这就是党务公开工作的一个缩影。中央组织部也每年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公开最新的党员党组织数量、结构组成等数据。

除了将职责范围内一些事项进行重点公开,中央有关部门还主动掀开“神秘的面纱”,自信亮相于世。如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中联部等都曾向驻华使节、境外媒体、社会公众开放。党的十九大期间,还首次推出“党代表通道”。

然而,同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当前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不足。

比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载体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等,还存在失之于散、碎、乱的局限性,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公开内容上把握得不够好,既有该公开的没公开、党员和群众无法充分了解和参与党务的问题,也有不该公开的公开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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