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改革分省按计划录取制度,才是解决“新高考移民”问题的关键。
作为二线城市中抢人动作最大的西安,在2018年开启“最优落户政策”之后,已有近50万人落户。这其中,不少人是冲着西安的优质教育资源去的。
但最近,西安发布的一则通知,让无数人“蒙”了。这则通知规定,2017年11月21日以后的新落户人口,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高考;2018年新落户陕西户籍考生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第二,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引进人才,却不让子女高考,西安的高考政策引来不少质疑。
平心而论,这并非西安市自行制定的中高考政策,而是落实陕西省的高考政策。而陕西省实行的“3年学籍+3年户籍(3年居住证)”高考报名政策,是早在2013年颁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是为了开放异地高考同时限制高考移民而设定的高考门槛。
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只要自己在陕西落户,自己的孩子马上就可以在陕西参加高考,这有些想当然。包括陕西在内的中西部省份,在开放异地高考时,大多提出“3+3”的条件要求,主要是考虑到要防止加剧高考移民,以免引来本地户籍考生、家长的公平焦虑。
我国开放异地高考,就是为了适应人才流动的新社会环境。但如果完全放开门槛,在当前高考录取资源和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下,又会出现高考移民乱象。
解决这一问题,有人建议增加当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但这不切实际:增加优质教育资源需要时间,而在目前分省按计划录取的制度框架下,很难有进一步作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