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冤错案追责严肃起来
作者:洪乐风
一手“堵”,让想要下黑手的人无处下手;一手“疏”,让下过黑手的人付出代价,血腥原始的刑讯逼供才能寿终正寝。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检的专项报告,委员们对检察机关工作予以肯定同时建议要采取措施防范刑讯逼供。有的委员建议颇有建设性:“现在最容易发生刑讯逼供的地点不是在监所,而是在公安、检察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还有委员直言:“检察机关为纠正冤假错案做了很多工作,值得肯定,建议今后汇报这方面工作时,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如何追究责任也要说明一下。”言辞虽激烈,道理须深思。
冤假错案的危害,自不必言,其背后往往充斥着简单粗暴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究其原因,有“命案必破”的层层施压,也有社会公众朴素的正义观。但是,刑事诉讼是一门科学,不能靠“打出来”,“打出来”的口供经常会诱发一个又一个“呼格悲剧”。因此,只有让正义之光照亮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无死角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才能锁住公权力的傲慢与恣意,还被害人以真正的法律真实与法治公平。
时至今日,仍有一些办案人员心存落后的审判理念,总以为扛不住打的“肯定有问题”,还有的人把破案当作晋升、嘉奖的垫脚石,用当事人的血泪换来自己的“官帽”与前程。殊不知,此类知法违法的危害更大,极端情况下把“被认为杀人者”打死、打残,真相又去哪里寻找?是不是相当于又一起性质更为恶劣的人身伤害案?当前,看守所已经被摄像头全覆盖,刑讯的手段可能越来越隐蔽,打完了再录、录完了再打的“猫捉老鼠”更值得警惕。
因此,委员们的建议值得重视。一方面,需要通过技术的、制度的手段追求更大范围的无死角、无差别监控,严格落实诉讼法规定的多人讯问制度,让当事人在各个环节都有反馈、申诉的畅通渠道。另一方面,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必须严肃起来,不能只见冤案平反,却不见当事人被问责。若当年的刑讯逼供者或逍遥法外,或仅以其他问题被追究责任,正义便不够完整。因此要一手“堵”,让想要下黑手的人无处下手;一手“疏”,让下过黑手的人付出代价,血腥原始的刑讯逼供才能寿终正寝。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哪个更重要?这是摆在立法者、检察机关与办案人员、社会公众面前的深层次命题。法哲们非常认真地告诉我们:程序不仅有保障实体的独立价值,更有其自身的独立价值。换句通俗易懂的话说,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不仅是为了真相的水落石出,更是为了保障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靠公平正义的文明之火、法治之光,探究真相,照亮前路。愿所有的激愤与非理性早日消融,唯理性与法治助力我们走向“重证据、轻口供”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