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贿选余震不断,问题究竟多严重?
前几天,辽宁省纪委同时通报了两名厅官落马,一个是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原副市长祁鸣,另外一个是辽宁省铁岭市委原书记吴野松。两则消息都很短,只是说他们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在严厉反腐的背景之下,厅官落马早已经不再稀奇。所以,消息出来之后,也没引起多少人关注。我注意到,一些长期观察中国政治的公号也没有任何反应。这不奇怪,更何况,这几天不是心疼宝宝被虐,就是女排把我们打哭,这么小的消息实在不值得关注。
不过好在还是有一些敏锐的媒体注意到,这两个落马厅官来头不简单,涉及的主要问题可能都与贿选有关。细看两个人的简历,他们分别与之前辽宁两个落马的大老虎王阳和苏宏章有密切勾连。王阳,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苏宏章,辽宁政法委原书记,两人都牵涉到拉票贿选问题。换句话说,最近两名辽宁厅官的落马,很可能是此前大老虎贿选问题的“余震”。
实际上,辽宁省涉及贿选问题最大的老虎,不是王阳和苏宏章,而是王珉,辽宁省委原书记。在通报中,他被认为“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至此,该省已有3名落马的大老虎,都涉及拉票贿选。有媒体统计,十八大以来,总共有6名高官涉嫌拉票贿选,辽宁独占三席。问题之严重,教训之深刻,一目了然。
大老虎落马,都会产生一定余震,别小看这些余震,尤其别小看拉票贿选的余震。拉票贿选,也叫“买票”,就是偷偷塞给有投票权的人一些好处,让他投自己一票。从过去的案例来看,这种恶劣的破坏选举的行为,往往都是有周密部署的,牵扯的官员数量极多,因为拉票必须要达到一定规模才会奏效。所以,一个汲汲营营拉票贿选的人曝光,往往意味着背后还有诸多受贿人、中间牵线搭桥的人,以及坐视不管无所作为的庸官。举两个例子。湖南衡阳贿选案,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过程中,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有518名衡阳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而那一届总共参加人代会的代表才527名。四川南充贿选案,涉案人数477人,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33人,受党纪处分344人。
说到这里,是不是已经有点细思恐极的意思?借此反观辽宁系列贿选案,也可推论出:辽宁系列贿选案,可能还有更多人牵扯其中,而不仅仅止于聚光灯下这几个人。拉票贿选的人在舞台上唱戏,报幕的、打光的、伴奏的,都脱离不了关系,就连那看戏的,虽然没有参与,也脱不了责任。
最近两名厅官的落马很可能是一个征兆,意味着为那些拉票贿选之人报幕、打光、伴奏的人要慢慢浮出水面了。辽宁涉及贿选的官员不止于这些被曝光的人,但规模到底有大,当然不会有人知道,但继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贿选案之后,它很可能成为新的贿选典型案例的诞生地。
今年是地方换届年,中央对各地的换届纪律高度重视。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辽宁当然战战兢兢,不敢懈怠。自从2014年,中央巡视组报告指出“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后,它一直在努力整改。今年2月份,《辽宁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公布,针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不力的情况,提出了明确的追责办法。祁鸣和吴野松是这个办法公布之后落马的两名厅官,在他们两个人之前,盘锦市政协原副主席刘铁鹰也被通报“动用公款向人大代表贿选”。不是不曝,只是时候未到,涉嫌贿选问题的官员,可能还有存量,在未来会陆续被通报出来。
观察过去几起典型的拉票贿选案例,最震撼我的,其实不是它涉及到的官员数量多,而是它的一整套“严密”的流程。组织一次拉票贿选,从贿金的筹集、挪用、调配、分装,再到如何准确有效送到受贿人手中,都是需要经过周密的计划和安排的。单独一个人几乎不可能完成,很多时候,都是某几个官员共同策划完成的,而他们使用的资金也大多是公款。这里头,团团伙伙的问题肯定存在,不过更严重的问题是,策划和执行的整个过程如此明目张胆,说明贿选拉票早已经不再是羞答答的事,而是大家都默认的潜规则。拉票贿选,没了羞耻,或许才最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