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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察滥用权力,我们靠什么保护自己?(2)

2016-06-12 14:30:15  律界评论    参与评论()人

不敢想象,如果没有两位女孩拍摄的视频作证,涉案民警会被停职吗?公安局长还会道歉吗?如果说,当两位女孩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只凭借两人的事后回忆,她们又拿什么来证实自己看到和听到的一切呢?

特别是在公权力说谎成本成性、说谎成本很低、说谎不打草稿的情况下,当执法的不当和不法行为被公众或当事人看到,但执法者却又极力否认时,公众或当事人又不能拍摄时,又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呢?

此名民警在车上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满口胡言乱语,连一个公民的形象都不如,这句话是宝安公安分局局长说的,如果当事人是我,是我的家人,我能平静吗?讲一千个一万个道理,对人造成了伤害,除了不文明,还有羞辱人格。

公安局长的话言犹在耳,一个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的警察执法,损害的当是整个警察的队伍形象。此事件也因为有视频作证,之前常为警察洗地的声音未曾出现,要不,一切的流言蜚语或许就会将两位女孩淹没,毕竟,两位女孩“得罪”的是警察,而不是其他人。

而当日下午,其中一名姑娘接到一自称是涉事派出所“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那些警察是因为前一天加了24小时班累着了,然后态度不好,要我们理解。”你看,这不知是涉案警察真累了还是怪这两位女孩运气不好,反正,警察爆粗口都可以拿出前一天加班24小时作为理由,似乎就在说,如果不加班,涉案警察或许就是另一方景象,但是,这样的说辞站的住脚吗?

回头来看,我们却依然后怕,如果两位女孩没有视频作证,恐怕两位女孩的遭遇就只能自认倒霉,而涉案民警压根不会被调查,警察群体更不会相信,自己的队伍里会有这样的执法者。

或许,两位女孩压根不会举报,也不会控告,因为,他们除了回忆,口说无凭。在没有视频佐证的警察滥权中,公民靠什么监督公权,哪怕警察持有执法记录仪,但执法记录仪会记录这位警察的爆粗口和滥权吗?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更值得我们讨论——当警察滥用权力时,我们靠什么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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