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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两孩审批 基层会阳奉阴违吗?

2016-01-08 15:50:5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这一变化与十八大以来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简政放权相一致。2013年5月,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17项;2014年2月,国务院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2015年3月,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取消生育审批并不出乎意料。这既是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民众多年吁求的积极回应。

大幅消减行政审批权,表明了中央政府在此轮简政放权上的决心。如李克强总理所言,“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取消审批,实质就是政府权力的减少,同时也意味政府官员寻租机会的减少。

必须承认,革自己的命总是最难的。权力是腐败的“春药”。行政官员掌握了审批权,这也意味着他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行政相对人的命运。一件事到了审批阶段,给不给办,什么时候办,都可以转化为寻租的租金。为民众深恶痛绝的“吃拿卡要”现象,很多就发生在审批环节。

在改革开放初期,增量改革多由地方先行试点,获得中央肯定之后,再由点到面推广到全国。随着增量改革基本完成,以简政放权为主要内容的存量改革,从地方开始切入变得困难起来。诸如生育审批权的行使,主要是由地方行政职能部门的官员来具体负责的。一方面,他们要在法制统一原则之下执行国家法。另一方面,不排除在少数地方官员的眼中,眼前利益远远大于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这些地方上的权力的行使者,也是事实上的既得利益者。要让他们放弃过去习以为常的既得利益,还需要更细致的配套制度,尤其是责任机制。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取消两孩生育审批,是中央兑现和保障公民生育权的大礼包。这一新政的落地,关联到基层计生官员的转型。尤需警惕的,正是在基层生育服务的实践中可能发生的阳奉阴违、明放实收、边放边收等怪现状,从而导致国家法令和中央政策被异化或虚置。

中央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意在打造一个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廉洁政府及法治政府。当然,简政放权并不是一放了之。行政法治建立在对手持权力者不信任这一逻辑起点之上,因此才需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计划经济时代,在苏联全能政府模式影响之下的行政管理,“防民如防贼”,种种行政审批叠床架屋,恨不能把民众从生到死都收归在审批权限之列。现在的依法行政,理应转向“防官如防虎”,让手持公共权柄的官员不得不在多数民意的期待中依法而为,这才是法治政府的实质意涵。

(责任编辑:梁新华 CN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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