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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 不妨把内参公开让大家看得更明白

2014-12-17 09:54:30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12月15日媒体聚焦、公众瞩目于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结果。

    据说,当内蒙古高级法院副院长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时,呼格吉勒图父母抱头痛哭,一些在场的记者也不禁泪下……

    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始于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的一篇内参。没有这篇内参,就不会有数年前的“领导批示”,就不会有“领导批示”压力下的启动调查。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汤计在调查受阻的情况下,又数次向北京总社发出内参,由此艰难地把这起冤案始终“挂”在那里,不使其落地不了了之。这就是呼格吉勒图父母称汤计和新华社为“大恩人”所由。呼格吉勒图能洗罪洁身,汤计和新华社受之无愧呼格吉勒图父母之谓“大恩人”。

    细观呼格吉勒图案得到再审的过程,其案在传播上的公开化,由此导致全国公众的持续不断的关注、舆论愈益增加的压力,是呼格吉勒图案在最近一年陡然加速,最终得以再审终案的最显著因素。从传播公开化前数年呼格吉勒图案久拖不决的情况看,如果没有此案传播的公开化,那么,这起冤案再拖数年、以致拖黄的可能性绝非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从传播的路径上看,呼格吉勒图能够沉冤昭雪,始于内参而成于公开。

    法治是公开之治。法治社会是公开之治下的社会。法治的价值在于正义,法治的力量也在于正义。而在法治之下,正义不仅具化为法律,更内在于民心。反向视之,民心之向,正是社会进化必行法治的沧桑正道和根本动力。具体而言,正是民心向背,驱使舆论不断施压呼格吉勒图案。

    从“领导批示”到舆论施压,这其实是两种治理方式的过渡与接续。而从社会治理方式上看,呼格吉勒图案之所以能够产生,也正是以“严打”施治社会的必然结果。也因此,“领导批示”在昭雪呼格吉勒图一事上变得不灵以致再难前推,就丝毫不令人感到意外。领导众多而权责、意见不一,进而导致标准不一及权威自治、自固和自封,这正是非法治的弊端。这个弊端“摊”在哪个案件上,哪个案件就势必成冤、势必成难。

    呼格吉勒图终获昭雪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案由内参状态转至公开化。在法治社会,法律是最高权威,正义是最高价值。这就意味着不应该有任何其他东西可以成为法律权威之上的权威,也不应该有任何其他意见能够成为正义价值之上的价值。在法治社会获取这种最高权威和最高价值,其路径必循公开。

    公开本身具有道德的力量,也是新闻的生命力、公信力所在。新闻笔下有历史,也有道义;有抽象价值,也有人命关天。以近10年之坚持,记者汤计的肩头真正担起了一些斤两,是新闻从业者铁肩担道义的典型缩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呼格吉勒图案的全部过程,不仅是司法界的一面镜子,也同时是新闻界的一面镜子。

    有道是:今天的新闻,明天的历史。从书写中国当代史的角度看,新闻从业者有下笔如神过五关,也有曲笔龙蛇走麦城。呼格吉勒图案中,有汤计的内参,有案情公开之后跟进的众多新闻从业者,但是也有在铸下错案之际的长篇报道。而这两种不同的新闻作品,体现的正是不同的新闻价值和社会价值。

    当然,对此两种不同,除了反思,最忌一面竖起丰碑,顶礼膜拜,好话说尽,好事有我;另一面铸起跪像,千夫所指,唾沫待之,坏事切割。在呼格吉勒图案中,如果把案情公开得更早,正义也许会更快到来。

(责任编辑: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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