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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为什么放狠话 反腐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1)

2014-11-21 23:05:45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我们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这是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央纪委四中全会上放出的“狠话”。

    继10月下旬召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也召开四中全会,对党的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落实进行全面部署。王岐山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着重指出,“党中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中共十八大以来,反腐在中共党内刮起旋风并高压推进。据有关方面统计,在不到两年时间的反腐战役中,已有超过18万党员干部被处分,更有数目可观的司局级以上高管被查处严惩。无论是坐镇一方的地方大员,还是已位居中央最高决策层的政治局委员;无论是正崭露头角、渐起风云的政治明星,还是已功成名就、退居山隐的过往功臣,只要正在或者曾经涉足过违法乱纪、有腐在身,一应会“新账老账一起算”。用中央纪委的话说,就是反腐“决不留死角”。

    中央纪委经过两轮巡视依然发现: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行业特别是权力高度集中的领域,一些手握重权的党政官员依旧存在侥幸心理。从今年以来查办的国家发改委、山西、江西、云南等大的腐败案件看,既有历史延续的体制漏洞没有清理彻底,也有部分人或者利益集团沿袭过往惯性不畏反腐高压态势拒不收手。大量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权抗法、以权压法的问题也是气息尚存。王岐山书记将一些地方的裙带腐败、窝案高发形容为“塌方式腐败”,并指出这些问题至今病源还在、病根未除。

    既然药到病未除尽,一旦形势稍缓,腐败就有反复反弹的风险,还需施之重手,反腐艰巨性也体现于此。

    威慑:惩治腐败须利剑高悬

    就对防治官员出现腐败行为而言,研究国内外反腐肃贪机制的专家们早就得出一套“四不贪”理论,即法制健全-不敢贪,体制严密-不能贪,待遇优厚-不必贪,官员自律-不想贪。近年来在中央反腐败实践中,中央纪委也认同这样的逻辑思路。

    在2013年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就明确提出了中共的“三不腐”理念。他要求,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当然,形成“三不腐”机制是反腐败的理想状态,在实践过程中其实有着太多的不可控因素,结合中国社会处于大转型的历史现实,必须首先营造好“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必须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深度的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已使得中国经济发展领衔于世界,但中国与许多后发经济国家和地区一样,并没能很好地绕过国民经济增长与社会腐败蔓延相行并进的历史怪圈。市场经济逐利的原始冲动和法治建设滞后产生的权力寻租,也使得中国同样位居世界著名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建立的腐败指数排行榜的前列。不正确的经济发展理念和不科学的官员考核评价机制,使得我们过于看重经济增长的数字游戏,所谓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合理有序、人性道德的戒律良知都可以换上市场的价码拿来交易,社会价值的衡量标准就是拥有财富的多少和官阶的递升。而在党内,太多的官员早就置党性宗旨和党纪国法于脑后,深陷于各种形式的权力寻租,在权力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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