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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杀妻错案幕后的司法游戏(1)
2005-04-15 09:24:33   瞭望东方周刊
 
  
  相关专题:湖北杀妻冤案始末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章原、黄泓/湖北、上海报道

   在所有司法部门的教训总结中,“当时的司法环境差以及外界干扰太多”被列为造成错案的最主要原因

  4月1日清晨6时许,湖北省沙洋县苗子湖监狱的管教干部告诉正在服刑的犯人佘祥林,他可以出狱了。
  这一天是愚人节。

  管教干部并没有开玩笑,但对于佘祥林来说,他已经被愚弄了11年:1994年4月11日,因涉嫌杀害结发妻子,佘祥林被京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经过三级法院的四次判决之后,佘祥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在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张在玉突然现身……

  8个部门审出一个冤案

  “侦查方向一开始就出现了错误。”荆门市纪委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赵祖武认为。

  1994年4月11日,京山县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此之前的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

  “女尸的体貌特征和张在玉非常相似,而且她(张在玉)的娘家人一口咬定就是张在玉。”雁门口镇政法委书记贾书灵说。

  当天,佘祥林被警方控制,“那天下午下班后,同事一直缠着我下棋,不让我走,后来又说让我出去办案,结果把我关在了一家宾馆。”佘时任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

  “当时检方认为佘祥林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按照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则,我们将案件移交给了湖北省检察院荆州地区分院。”京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家平介绍情况时说。

  检方的起诉书中如此表达佘祥林的作案动机:佘祥林与未婚青年陈某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先后多次向陈提出结婚,因此与妻子张在玉不和,引起其妻精神失常,佘祥林见其妻患有精神病,遂起杀妻另娶之心。

  1994年10月25日,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佘祥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当时做了无罪辩护,但法院根本就没有采纳我的意见。”佘祥林的辩护律师何大林说,“整个案件,除过佘祥林本人的供述外,没有任何证据和证人证明佘杀了人,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据判决书显示,当时有3名证人的证言对佘祥林杀人一事予以佐证,分别为杨五香、陈某、程某。《瞭望东方周刊》调查得知,杨五香系佘祥林的母亲,陈某为与佘祥林“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者,程某为陈某的好朋友。

  “他们的证言只能证明佘祥林和陈某关系暧昧,和佘祥林杀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何大林律师介绍说。《瞭望东方周刊》发现,这些证言的具体内容和所要证明的事实并没有在判决书中出现。

  就在佘祥林生死的时刻,出现了一份关键的证据。

  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倪乐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1994年收晚稻(约在10月份)的时候,他们村曾来过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妇女,京山县口音,和杨五香(佘祥林的母亲)带来的张在玉的照片对比后,基本能确定就是张在玉,“我们以村委会的名义给出了一份证明,并注明请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但公安机关从来没有调查过这个事。”

  倪乐平最终等来的是公安机关对其“作伪证”的审查。倪乐平的妻子聂麦清被拘押3个月又6天,另一位作证的村民倪新海被关押了22天。“我看形势不对了,违心地承认是作了伪证,他们才放了我。”倪新海说。

  “公安机关先入为主,在办案中始终认为佘祥林就是杀人凶手,对于出现的有利于佘祥林的新证据他们不是想着去证实它,而是想着去否定它,再一次错过了避免发生错案的一个重要的机会。”湖北大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对此评论说,“公权过于强大,而自然人和其相比根本无法处在一个平等的地位。”

  不过,这份证据还是挽救了佘祥林的性命。1995年1月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此案后,将此案发回荆州地区中院重审。荆州地区中院又将此案退回检察院,检察院随后再诉,中院再次退查。

  在此期间,湖北省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京山县被划归荆门市管辖,原湖北省检察院荆州地区检察分院便将此案邮寄至京山县政法委,随后,京山县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审理,于1998年9月22日终审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至此,佘已在看守所被羁押了4年之久。

  这起案件在经过省、市、县8个司法部门的反复审查后,最后做出了有罪判决。

  截至目前,该错案的第一责任人京山县警方惟一公开的自责是,“没有对女尸进行DNA鉴定。”

  司法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

  “没有把好事实关、证据关。”京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家平总结教训说。多家涉及此案的司法机关均非常诚恳地认可这一“教训”。

  荆门市纪委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赵祖武承认,当时荆门市中院终审时,案件承办人熊道瑜一看卷就发现证据有问题,要求退卷,“如果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就会退回公安局,公安局就会很棘手。在当时社会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为了稳定,市中院就按市政法委组织召开的案件协调会的指示精神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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