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保安队长的辞职信:老板明天咱劳动局见
2002-01-18 10:05:37
老板: 您好!首先,感谢您近半年来对我的关照。是您在我流浪街头求职无门的时候接纳了我,使我有了一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并且还得到了很高的薪水。 当初,作为一名打工仔,我对您能在短短的数年里白手起家,由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变成了拥有近千万元资产的私营企业老板,感到万分敬佩和崇拜,曾经一度把您当成我的偶像和奋斗的目标。但是,半年来的所见所闻以及您的许多所作所为,尤其是您对厂里工人的态度,渐渐地使我感到了失望,甚至非常气愤。虽然您给了我非常优厚的待遇,但是,我还是要向您正式提出辞职。 您也是一个从山区出来的农民,很清楚我们这些从农村来的打工仔、打工妹的处境。为了摆脱贫穷,我们才从千里之外来到您的厂里打工。可您不该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管工人的死活。工人们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遇上赶货,还要通宵达旦地加班,有很多员工常常晕倒在工作台上。人心都是肉长的,您怎么不想一想,当初您不也是一个打工仔吗?为什么一变成了有钱的老板就连心也变了呢? 为了防止工人偷拿厂里的材料和产品,您每天下班都要求我们保安员搜员工们的身,甚至私自在车间安装了闭路监视系统,就连更衣室及卫生间也装上了。您知道吗?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您怎么不想想,工人们再穷、再苦,也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还有,您随意处罚工人:打个盹,罚款20元;不戴厂证,罚50元;吃饭时间超过20分钟,每分钟罚2元…… 现在,您看到从内地来的打工者很多,您又随意降低了工资,且已有两个多月没发薪水了。一些老员工不服,起来罢工,您不仅不好言相待,解决他们的困难,反而要我们保安员帮你“摆平”几个带头“闹事”的工人。附上的500元是您给的“打赏”费,顺便退还给您,因为这是犯法的事情,我们所有保安员是不会做的。 另外,厂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都是您的亲戚朋友,连他们也狐假虎威,任意欺压工人。 老板,如果您不改变上述的种种错误做法,不能善待工人,仍然任人唯亲的话,您不仅要面临失败、倒闭、破产的危险,最终您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我想告诉您,明天我将作为那伙“罢工闹事”工友们的证人一起到市劳动局。曾经为您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他们的事情,也算是为他们做一点补偿吧! 好了,明天咱们劳动局见吧。 曾经是你的保安队长:朱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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