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看不懂的名校培训班(1)
2009-02-25 09:26:12 新华网 查看评论
    

    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一桩针对著名高校的诉讼案:北大研修班项目负责人张家麟,状告北大在合作过程中不履行审查考核责任,“盘剥”合作方,要求北大赔偿47万余元。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海淀法院,同样是针对著名高校的诉讼,不到1个月前,清华大学总裁班“培训门”案件一审结果公布。

叫人看不懂的名校培训班

北大资源东楼内的指示牌上,集中了数十家公司,其中许多公司从事教育培训。记者 倪光辉摄

    两个案子,一个问题——

    收费不菲的名校培训班,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在张家麟的案件之前,清华大学总裁班“培训门”一案是近来舆论的焦点之一。两案虽无直接联系,但带给人们的是同一个疑问:收费不菲的名校培训班,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于博,沈阳市某贸易集团的董事长,2008年1月交了3.7万元学费后,成为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二十八期“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的学员。开班后,于博发现,招生广告中承诺的林毅夫、郎咸平等多名专家学者均未到场授课。而且,原定60人的小班“增肥”为170人的大班,教学组织管理混乱、授课时间严重不足。

    于博觉得受了欺骗,与校方交涉未果之后,2008年10月,他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清华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研修班质量严重下滑。因为于博提供的招生宣传的网页资料,不是从清华大学及其继续教育学院正式的网站上下载的,清华否认与这些网站存在合作关系。鉴于无法证明清华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了虚假宣传,牛年伊始,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于博败诉。不过,记者获悉,于博已经上诉。

    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第二十九期“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的招生广告上,记者见到,培训费为人民币3.9万元,课程体系为12个模块加4个讲座,开课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23日;而在中清企业培训网等网站,同为这一期研修班,招生广告列的课程大纲为15个模块,开课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21日,授课老师一栏更是详细列举了清华、北大等许多高校的知名教授。

    与于博不同的是,张家麟曾与北大保持过较好的合作关系。

    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张家麟担任北大医学部在职教育培训中心EMBA高级研修班的特聘教师。他也曾担任过北大培训中心授课老师。2007年8月,北大培训中心主任张玫玫找到他,希望与他合作办班,并在当年11月与他担任股东的北京华人东瑞健康科技公司签约,双方合作举办“北京大学变革管理与领导潜能开发高级研修班”。东瑞公司在北大资源东楼租用办公室,以合作项目组的名义开始招生。

    5月16日,“变革管理班”第二次授课,由于师资安排的问题,项目组与北大培训中心发生严重分歧。随后的几个月中,双方在授课教师安排、教室租用、教学设备使用、合作费用支付以及退还保证金等问题上争执不断,最终导致关系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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