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限售解禁股转让指导意见
2008-04-21 08:34:16 新华网 查看评论
    新华网消息 中国证监会20日晚间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大宗转让的存量股份,要到大宗交易系统去做转让。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指出,本意见中的存量股份 ,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意见要求,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意见强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
    
    意见要求,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意见还强调,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结果 心情调查排行






更多"股市" 的相关消息

胡锦涛温家宝灾区执手相望

灾区小学生:叔叔救救我

无力救娃 特警失声痛哭

乞讨老人为灾区捐105元

市民挂横幅向总理致敬

获救孩子向解放军敬礼

利用震灾骗财丧尽天良

日方救援人员抵达成都
股市
精彩推荐
老照片精选

四川地震一线镜头

刘德华的真正女友

林彪的罕见手迹

毛主席追悼会珍藏

大明星们被捕时

蒋介石给达赖的信


制衣工引爆炸弹勒索超市


21岁小伙救落水男孩身亡


学生疑偷窃跳5楼证清白


佛山电闪雷鸣现飞棍UFO


洞房花烛夜


抗震期间抓捕卖淫女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ac_as_id = 2384;ac_click_track_url = "";ac_format = 0;ac_mode = 1;ac_width = 280;ac_height = 210;</script><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static.acs86.com/g.js"></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