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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21日电 昨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公告,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记者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获悉,09年国家司法考试从21日早8:30起即可查分,考生可登入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