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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书记:决不能用专政手段对待民众 ﹣
贵州瓮安县委书记和县长被免职 ﹣
瓮安事件参与打砸少年接受采访:被迫入玉山帮 ﹣
贵州省委书记:死亡少女第三次尸检表明系溺亡 ﹣
瓮安群体事件折射基层治理混乱 ﹣
瓮安县新任公安局长及政委已赴任 ﹣
官员称矛盾集中爆发引发瓮安事件 “6·28”事件不是一起孤立事件,相关调查及善后处理等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瓮安,这个地处贵州省北部的小县,以拥有中国最大的磷矿而闻名。2008年6月28日,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使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这里。
当天下午至29日凌晨,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县委和县政府大楼等多间房屋被毁,数十辆车辆被焚。
祸起女中学生之死 6月21日下午6点多钟,瓮安县第三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李树芬吃完晚饭后,与同班同学王娇一起外出。约晚上10点钟,王娇给李树芬哥哥李树勇打电话,说李树芬跟她一起住,第二天再回去。当晚12时30分左右,李树勇再次接到王娇的电话,说李树芬在瓮安县城西门河大堰桥“被水淹了”。李树勇与亲友立即赶到出事地点。
6月22日凌晨3时50分,李树芬尸体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打捞上岸。据李树芬姨妈罗兴菊讲,她与李秀忠等人赶到事发现场时,除了王娇,现场还有两个男青年,其中一人没穿上衣,有些发抖。李树芬尸体被打捞上来以前,这三个人就被当地派出所带走了。
6月22日上午,李树芬父亲李秀华等人到瓮安县雍阳镇派出所询问案情,派出所告知已上交瓮安县公安局刑侦队处理。他们又赶到县公安局刑侦队询问。办案人员告诉他们,李树芬系自己投水死亡,与当时在场另外三名青年无关,李树芬尸体由家属自己安埋。李秀华等人不服,提出要进行法医鉴定。
6月22日晚8时左右,瓮安县公安局法医对李树芬作了第一次尸检,认定李树芬为溺水死亡。李秀华对尸检结果仍表示怀疑,继续到黔南州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法医到达瓮安县,对李树芬尸体进行了第二次尸检,再次认定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当晚,县公安局组织李树芬家属与王娇小叔王仕刚等在雍阳镇政府协商,王仕刚等提出三人各补助李树芬家里3000元钱,由李家自行将其安埋,李秀华不同意。
由于对李树芬的真实死因存在争议,李家将女儿遗体一直停放在事发地点县城西门河大堰桥边。随着前往观看的人群越来越多,各种传言开始在小县城里广泛流传。
有传言说,女学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又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还有传言活灵活现地说,死亡女生的“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更耸人听闻的传闻是,死亡女生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
6月28日下午,有300多人用白布写上标语做成横幅后,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行“喊冤”,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追随围观的人越聚越多。至16时许,县公安局大楼门前及周边已聚集群众上万人。游行人群与警察发生对峙推搡。其间,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闻风而来,乘机呐喊鼓噪,乱打乱砸,使冲突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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