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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书记:瓮安打砸烧事件必有深层次原因(2)
2008-07-02 05:05:50 新华网
    据《贵州日报》报道,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一次群众座谈会上表示,“6·28”事件必有深层次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重视,一些没有及时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反思”。
    
    追问1 李树芬是怎么死的?
    
    “自己跳河 不构成刑案”

    
    李树芬死后,当地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是自己跳河,但其亲属等人对此表示质疑,称其是被害。
    
    昨晚,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举行6·28事件新闻发布会,对围绕事件的疑点和争议进行了解释。
    
    据贵州警方介绍,6月21日20时许,李树芬与女同学王某一起出去玩。同行的还有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以及另一位男青年刘某。
    
    当他们在县城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时,李树芬突然对刘某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
    
    约十分钟后,陈某先离开了。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这时,他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入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人。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返回河边后,跳下河中施救,他见刘已体力不支,便先将刘拉上岸。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当地雍阳镇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并开展救援。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于22日凌晨3时许将李树芬打捞上岸,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称其是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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