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洋县妇幼保健院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
洋县一位姓姚的农民对记者说:“去年确实听村里人说,只要拿着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就能到县妇保院领到免费的药品,当时还不相信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现在才知道这些乱开处方乱收费的‘白衣天使’,竟然利用一些农民贪小便宜的心态,以给免费药品为诱惑让农民借给他们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套取合作医疗基金。他们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那些真正需要住院看病农民患者的利益!”
农民“救命钱”遭风险,主管部门如何交代?
记者日前在洋县采访时,有关部门正在针对这起套取“新农合”基金事件开会进行剖析和反思。
据洋县纪委副书记陈天敏介绍,根据纪检部门调查结果,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刘兴彬给予撤销院长和支部书记职务处分,给予主管副院长梁宝善撤销副院长职务,给予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马俊杰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其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一职。
同时,没收县妇幼保健院违规收入175266.68元,上缴财政后重新划归合作医疗基金账户。取消该院作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资格一年,责令其进行内部整改。对参与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医护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规定他们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和晋升。
洋县县委书记党振清表示,他们收到举报后主动调查,积极揭露这种套取农民看病“救命钱”的恶劣行为,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就是要给正在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警示。
洋县主管“新农合”工作的副县长蒙燕钰说,这起事件说明他们对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存在漏洞,今后必须加快利用全国联网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体制,继续将农民看病住院情况在各村公示,加强群众监督。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子欣认为,该院医护人员伪造病历和住院收费单据,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极其恶劣,除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应该在法律上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为了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有关人士建议,加快立法工作,完善相关的法律解释,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纳入法律范畴,进一步追究骗保者法律责任,以有效震慑那些损害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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