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称可能对交强险费率作出调整(2)
在记者对身边车主进行的调查中,很多人也对交强险赔付过低、无责赔付等不足表示了不满。
私家车主刘剑峰先生说,以前缴纳商业三责险,缴500元保障10万元,而现在缴1050元却只保障6万元,而且是先赔。也就是说交强险赔完后不够的地方还要用三责险补充,导致车主不得不再购买商业三责险,无疑加重了负担。
同时,目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财产损失,而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付最高只有2000元,很难保障发生交通意外后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被同行称为“保险专业律师”的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认为,“无责赔付”是对道路交通法的误读,保监会也完全可以通过“免责条款”取消无责方所承担的400元财产赔偿。
实际情况中,交强险实施后,由于交通事故中单纯的财产损失占据很大比例,保险公司要为无责方的赔付支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也要先垫付损失赔偿,再与无责方的保险公司结算,增加了业务量。
对此,刘家辉表示,应在车主中做科学普查。比如说商业三责险,有一个5万元最低限度,然后根据车主各自需要,决定是否买更高的限额。而更重要的是应该让更多的公众参与讨论,监管方要将交强险费率的制定过程及实施情况公开透明化。
【名词解释】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将在实施一年之后根据保险公司的赔付情况,对现行保费费率作出调整。有律师认为:车友有权向保监会提出听证申请,且保监会也应当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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