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与拆迁方僵持三年(2)
2007-03-21 15:12:29 CCT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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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 任秋萍科长: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实施拆迁,加快那个项目的建设,保证我们城市面貌的尽快改善。强烈要求。
2007年1月11日,开发方向拆迁主管部门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行政裁定。这次行政裁定的结果是要求被拆迁方在15日内自行搬迁并将房屋交由开发方拆除。如果被拆迁方不服本裁决,可在3个月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在60天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房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但在复议期间,并不停止行政裁决的执行
吴频:有关的职能部门 房管局,下那个错误的第二次裁决,我就不接受。
到记者采访时的3月18日,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这座待拆的小楼依然屹立在10米深坑地基的中央。而对于房主吴女士而言,距离她申请行政复议的最后期限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开发方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工期已经严重延误,安置赔偿方案也已经退无可退,因为被拆迁人拒不签署搬迁协议,他们只能寻求法律解决。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 任秋萍科长 :针对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我们还是要依照拆迁条例的规定,向法院,或者向人民政府申请司法强拆,或者是行政强拆,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主持人:目前,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已经向当地法院提出了司法强拆的申请,法院在本月19号召开了听证会。记者刚刚发回消息,听证会的结果是维持了房管局的裁定,要求小楼的房主限期搬迁、配合拆除。我国对被拆迁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正在不断加强。但法律法规在约束拆迁人的同时,也要求被拆迁人,在法律的框架内主张自己的利益诉求。 (记者:雷飚 张犁 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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