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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通报母亲杀4子女事件:其收入高于低保标准(1)

2016-09-09 21:10:06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康乐县景古镇阿姑山村发生5人死亡刑事案件后,县上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全力展开案件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州委州 政府,州上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继作出指示,要求全力进行伤员救治工作、案件侦破工作和做好善后工作。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826”刑事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8月26日,康乐县景古镇阿姑山村老爷湾社发生一起5人死亡案。当日20:30分许,康乐县公安局景古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阿姑山村老 爷湾社一农户家5口人中毒,其中2人已死亡。景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在拨打120急救中心组织施救的同时,县公安局调集警力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现场勘查、痕迹物证鉴定、法医现场尸检、办案民警深入调查,初步确定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2016年8月26日18时许,杨改兰在其家房屋后一小路上用斧子将自己的4个子女:杨某帆(女,6岁),杨某利(女)、杨某清(男)为双胞胎(5岁), 杨某福(女,3岁)致伤后服农药自杀。其中杨某利、杨某福当场死亡,杨某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杨改兰、杨某帆被送往县医院进行抢救,杨某帆抢救无效死 亡,杨改兰于当晚12时转往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救治,于29日凌晨0时55分死亡。杨改兰等5人相继死亡后,县、镇、村干部组织本村群众帮助李某英 (系杨改兰丈夫,上门女婿)妥善安葬了死者。对李某英本人县、镇、村干部专门上门进行了安抚慰问和心理疏导,李某英本人情绪稳定,但事发后第八天即9月4 日,在阿姑山村树林发现李某英尸体,经公安机关侦查系服毒身亡。随后,死者也由县、镇、村干部组织村民进行了妥善安葬。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景古镇阿姑山村基本情况

  景古镇阿姑山村位于景古镇东北面,距镇政府6公里,全村共有10个社、191户、841人。2013年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281人,占总户的 38%。低保户56户、152人,占总人口的18%。有教学点1个,学前班30人,小学生23人。2015年底,该村整村脱贫,尚有6户未脱贫,贫困面为 3.1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647元。

  三、杨满堂(系杨改兰父亲)家庭基本情况

  杨满堂家住景古镇阿姑山村老爷湾社3号,户主杨满堂,男,汉族,53岁,家庭实有8人;杨兰芳,女,汉族,73岁(本人自述年龄,在康乐县无户籍),系户 主母亲;李某英,男,汉族,31岁,系户主女婿(已死亡);杨改兰,女,汉族,28岁,系户主女儿(已死亡);杨某帆(女),6岁,系户主孙女(已死 亡);杨某利(女)、杨某清(男)为双胞胎(5岁),均系户主之孙(已死亡);杨某福(女),3岁,系户主孙女(已死亡)。2014年其家庭总收入为 37741.87元,人均纯收入为4717.7元;2015年其家庭总收入为38164.5元,人均纯收入为4770.6元;2016年1-8月份家庭总 收入20120元,其中种植业收入7920元,务工收入6200元,能繁母猪收入6000元。

  另外,家中养殖有牛3头、奶山羊3只、鸡12只,有农用三轮车1辆、摩托车1辆、彩色电视1台、洗衣机1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