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是形成有效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可以说,扫黑除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役。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
首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人民安全要靠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这就要求我们尽锐出战,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切实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提供安全稳定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