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24人团伙“套路贷”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宣判,2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抢劫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5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虽已宣判,但本案中被骗女大学生小蓉的遭遇,却值得所有人警惕。她是如何踏进“套路贷”陷阱的?记者走访并整理了全过程。
2016年3月,小蓉在一次同学聚会中与高大英俊的单某相识。在聊天时,小蓉无意中透露,自己的父母已经以她的名义购买了两套房产。聚会之后,单某对小蓉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年轻的小蓉很快陷入爱河。
不久,单某告诉小蓉,自己的好兄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10万元赔偿对方。看着心上人愁眉不展,小蓉心里也焦急万分,但自己只是一个大学生,不知能帮上什么忙。见时机成熟,单某提出:“我认识社会上的大哥,请你去借点钱,救救急。”同时还一再承诺自己会还这10万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了你的恩情”。
小蓉答应了单某的请求。随后单某带小蓉联系了贷款中介韩某,韩某核实了小蓉的身份、资产情况后,又指导她如何应答贷款公司的提问,随即联系了贷款公司。
2016年4月19日,小蓉在几名中介的带领下,来到了聚鑫公司,双方谈妥以25%的利息,借款10万元,期限一个月。可到了签署合同时,小蓉却发现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25万元。聚鑫公司的人和中介称,写翻倍借条是“行业规定”,对企图赖账的人起震慑作用。如果小蓉到时按期还钱,就只需按照实际约定的12.5万元还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