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业放贷人,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行业)
浙江台州是中国民营经济的发源地,民间资本丰厚,资金拆借十分活跃。由于正规渠道的信贷门槛太高、社会闲散资金投资渠道有限,加上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等诸多因素,台州的民间拆借一直处于较为活跃的状态,由此带来的是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
从2015年到2017年及2018年1至4月,台州全市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分别是23538、27469、36502、12160件,标的额高达315.96亿元,占民事收案总数的近三成。
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大多案件的原告都为同一“人”,一个投机者的行当——职业放贷人。
原告:成为法院常客
职业放贷人,就是民间俗称放高利贷者,即个人从事高息放贷,或是资金实力强的放贷人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是企业从事民间放贷。
2017年年初,三门县法院就开始关注职业放贷人。该院成立了以院长汪勇钢为组长的课题组,进行相关调研并形成了《关于疑似高利借贷案件的调研报告》。三门法院在调研中发现,原告为同一“人”的常客群体不断扩大。如2012年,该院受理的同一原告民间借贷案件数量超过5件的只有两人合计20件,而2015年为40人260件,2016年达454件,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74.6%。
2016年至2018年5月,吴某在临海法院作为原告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共128起,涉及金额140余万元。类似吴某这样的当事人,也就是疑似职业放贷人,临海法院首批共统计出56名,涉及案件1658件。
日前,温岭法院发布的民间借贷审判报告显示:2012年至2017年,该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3512件,占该院民商事案件的1/3多,涉案金额近100亿元。
据温岭法院民四庭庭长奚红英介绍,目前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近七成的原告是职业放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