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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被亲妈虐待生殖器打肿 官方:孩子恢复良好

2018-06-08 18:51:03  东莞发布    参与评论()人

至于对小孩后续的帮助,陈社工表示,“我们首先关注的是小孩的伤势恢复问题,如果小孩家里有经济问题,我们会帮助他联系社会机构等资源尽快帮助小孩恢复伤势。后期会继续提供心理干预方面的帮助,让他尽快走出阴影,健康快乐成长。”

网友问

(广东坤益律师事务所、厚街溪头社区法律顾问余韦律师)

一、小孩母亲目前已被刑拘,小孩暂时由其外祖母看护。如果小孩母亲最终获刑坐牢,根据法律规定,小孩是不是应由其父亲负责抚养?

余韦:孩子应由父亲抚养。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和监护的义务。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在本案中,小孩的母亲无法行使监护权及抚养权,则由孩子的父亲行使,孩子应由父亲抚养。

二、如果其父亲拒绝抚养小孩,是否涉嫌遗弃罪?

余韦:如果其父亲拒绝抚养,且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根据本案的情况,孩子父亲有抚养的义务,拒绝履行义务的话,看情节轻重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如果其父亲拒绝抚养小孩,小孩亲属应该向哪些部门求助?送儿童福利院要具备哪些条件?

余韦:小孩亲属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求助。《民法总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儿童福利院,只收留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四、小孩目前暂由其外祖母看护,外祖母能否对其进行抚养?

余韦:小孩的外祖母可以对其进行抚养。《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余韦表示,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或要求变更监护人。

五、小孩被虐待事件报道出来后,很多市民表示想领养小孩,请问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下,怎样的小孩才能被领养?领养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去哪个部门办理领养手续?

余韦:《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关键词:虐待男童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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