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林平
最高法发布的一则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显示:有被告人以“算命先生”身份,通过QQ聊天多次诱骗未成年与其发生性关系。
6月1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最高法公布了10起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最高法院研究室姜启波指出,由于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更容易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
2016年6月至9月,被告人杨某某利用网络通过QQ聊天工具,分别以“张某甲”、“张某乙”、“陈某”及“算命先生”身份与被害人刘某某(14岁)、王某某(13岁)、沈某某(15岁)聊天,并以“算命先生”名义谎称被害人如想和“张某甲”等人生活幸福,必须先与“算命先生”发生性关系方可破解。杨某某以上述手段多次诱骗三名被害人在宾馆与其发生性关系。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利用迷信、威胁等手段强行与被害妇女(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杨某某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多名未成年人,依法应从重处罚。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最高法认为,本案是一起通过互联网交友诱骗、威胁少女实施性侵害的严重犯罪案件。
“三名被害人均是未成年人,其中一名为幼女。被告人通过一人分饰不同角色,利用未成年人年少、幼稚、胆小的弱势,采用迷信、威胁等手段发生性关系,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高法提醒,未成年人不宜使用互联网社交平台与陌生人交友,以免上当受骗。家长和学校要对未成年人加强性知识、性侵害防卫教育,及时了解子女网上交友情况。
澎湃新闻注意到,除上述案例以外,这10起典型案例还包括三起涉网络猥亵儿童案,以及裸贷敲诈勒索、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网友见面强奸案等。
姜启波表示,今后,人民法院会更加充分地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完善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净化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少受、不受网络违法犯罪侵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