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男子专偷贫困户:有的是房屋建盖款,有的是打工工钱

2018-05-31 16:57:13  云南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云南保山一男子为“下馆子进舞厅”专偷贫困户 警方: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男子专偷贫困户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赵黎浩 通讯员 杨汉申)近日,云南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以“蟊贼专拿建档立卡贫困户下手,你的良心不会痛吗?”为题通报了一起盗窃案件。去年11月中旬,龙陵县碧寨乡坡头村村民覃某的1万元人民币被行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立案侦查过程中,盗窃案件仍在屡屡发生,而被盗村民大多是建档立卡户,被盗财物有的是贫困村民房屋建盖款,有的是打工获得的工钱。

男子专偷贫困户

民警兵分多路在半坡附近的崇山峻岭中反复追踪排查,通过5个月的走访调查,犯罪前科人员李某进入了民警侦查视线。经调查,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每次案发后都进城娱乐消费。更让民警怀疑的是,今年1月,扶贫户赵某家刚被盗,李某就向饭店支付了他拖欠半年的饭钱。

男子专偷贫困户

男子专偷贫困户

民警以此为突破口,5月23日对李某进行了传唤,认为做得天衣无缝的李某归案后一直拒不交代其作案过程。在与其打了10余小时的心理战后,他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李某幻想与有钱人一样“下馆子进舞厅”消费,所以将黑手伸向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谈及作案理由时,李某称“扶贫户房屋简陋,行窃进退方便。”目前,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男子专偷贫困户

据了解,李某是一名抢劫犯罪前科人员,早在2013年,李某在广州打工期间,因拦路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刑满释放后,李某恶习不改,贪图享受,经常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于是,李某打起了行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意。自去年11月份以来,李某先后窜至该县碧寨乡坡头、半坡等村社实施盗窃行为,首次得手后,认为盗窃“比打工来钱快”的李某再次将黑手伸向建档立卡贫困户。

5月25日,办案民警组织案件现场指认,许多闻讯而来的村民纷纷到现场进行围观,“有了这些民警保驾护航,大家脱贫攻坚底气更足了。”村民们议论纷纷。接下来,龙陵公安局将开展破案追赃工作,帮助受害村民尽量挽回损失。

延伸阅读:

原标题:服装店屡遭盗窃老板怒贴小偷照片后一年未失窃

服装店屡遭盗窃 老板怒贴小偷照片后一年未失窃

服装店屡遭盗窃,店主气不过在门前贴3名小偷照片

王先生在沙坪坝覃家岗步行街开了一家服装店,8年时间里店铺屡遭盗窃,吃了小偷不少苦头。一年前,“气不过”的他,通过监控视频把小偷照片截图下来,张贴到店门前,以此来震慑小偷。

奇怪:

服装店门前张贴小偷照片

“快看,这家店有点奇怪,门前贴了几张小偷的照片。”近日,市民刘先生路过覃家岗步行街时,被路边一家店铺的“防盗海报”吸引了,不少路过的人议论纷纷,“把小偷张贴出来,我还是第一次见,不知是否合规。”

5月28日中午,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来到覃家岗步行街,找到刘先生所说的海岸线服装店。走进一看,玻璃门上张贴的是一张白色“海报”,长约30厘米,上方写着“告知民众,小心贼来”,中间有3名疑似小偷的视频截图。图中全是女性,全都站在店内挑选衣服,正脸均未打马赛克。时间显示,此3人分别在2017年1月和3月在店内实施盗窃,海报下方还赫然写着“上图3人为在本店偷盗之盗贼”。

在店外,不时有人路过发现后会走进仔细瞧瞧,市民韩小姐说:“海报贴出来很久了,不过到底是不是小偷,没人说得准,只有店主晓得,不过这种做法还是第一次见。”

无奈:

屡遭盗窃店主称起威慑作用

服装店屡遭盗窃 老板怒贴小偷照片后一年未失窃

涉事服装店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记者来到店内,店铺不大,二三十平米,全都是女装,店主王先生正忙着整理货物。说起张贴小偷照片一事,他也很无奈。原来,服装店此前屡遭小偷“光顾”,王先生实在气不过,就张贴了小偷的照片。

王先生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晚报记者,服装店开8年了,平常就他老婆和一名店员在打理,事情多的时候就店员小田(化名)一个人照看。“两年前,一名女子进店选冬装,意思是要买羊毛衣,不到10分钟就离开了,后来店员清货发现少了一件羊毛衣,价值300多元。”店员小田说,虽然每次偷的东西不多,但他们时刻都要提防着小偷,有时一周要被盗两三次,小店经不起这么折腾。

两年前,为了防盗,王先生特意在店里安装了两个摄像头,哪知道这招根本不管用,有的小偷还是冒险来到店内。“去年初,有个女的来到我的店里,假装看裤子,她走的时候啥都没买,但在清理货品时,就发现丢了5条裤子,查看监控录像,发现裤子确实是她偷的。”

去年最初两月,店内发生多起盗窃,且都是白天遇到这种事情,王先生十分生气,决定把小偷揪出来。在查看大量监控录像后,他查找到3名疑似小偷,“我把视频截图打印出来,然后就贴在我们每个店的店门口。”王先生说,这样做也是为了震慑小偷,同时也可以给附近商铺加以警示。

效果:

张贴近一年不再有小偷光顾

服装店屡遭盗窃 老板怒贴小偷照片后一年未失窃

店家安装防盗纽扣

王先生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晚报记者,他张贴出来的小偷都是惯偷,附近几家服装店也都被她们“光顾”过。上游新闻·重庆晚报记者也证实附近的确有服装店被同一人盗窃过,在海报张贴出来后,有店主甚至在店内认出了其中一人,小偷见行踪暴露后逃走了。

王先生说:“张贴小偷照片的做法,实属无奈,不过这招效果还真不错,张贴出来近一年,再没发生过盗窃。”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最近他又升级了防盗措施,花了两千多元,安装了一套自动感应器材。在每件新衣服上都安装了防盗纽扣,未付款的衣服带出门口就会自动报警。

观点:

张贴小偷照片合适吗?有人赞成有人质疑

对于服装店用这样的方式威慑小偷,附近商家和居民有不同看法。

附近一家美甲店老板吴小姐称,她的店里就曾遇到过小偷,好在及时发现后报警才挽回损失。“我觉得这样的做法很合适,就是要把小偷公布出来才有威慑力,使劲晒他们的照片,不然屡遭盗窃谁受得了。”

市民刘先生认为,监控显示此人是有盗窃的嫌疑,不过这种未经公安机关核查,在没有确定对方就是小偷的情况下,擅自张贴他人的肖像有些不妥,毕竟小偷也是人,建议店家采取正当的方式维权。

律师:

擅自张贴小偷照片涉嫌侵权

重庆智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认为,店主确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此3人曾盗窃过东西,但未经公安机关核查,张贴这样的“海报”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小偷有违法行为,但肖像权和名誉权还是受法律保护,且照片未打马赛克,小偷面目清晰可见,不宜在公共场所张贴。”

另外,未经法院审判,涉嫌犯罪的只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店主这样私自贴出对方照片并称对方为小偷,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权。

也有律师认为,是否构成侵权值得商榷,首选肖像权是建立在可识别的前提上,如果商家在足够的法律依据下,做好图片技术处理,例如眼睛打马赛克,模糊面部等,没有公布姓名、年龄、籍贯等,目的仅仅是威慑作用和教育作用,就不涉嫌侵权。

(责任编辑:韩佟 CN068)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