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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携30余人围攻民宅称出事我负责 落网已78岁

2018-05-31 15:33:08  潇湘晨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老支书携子砍人,落网时已78岁 致一死三重伤;作案后一家人改名换姓逃亡20多年)

1991年8月的一个夜晚,三十余人涌进一处民宅,带队的是当地老村支书陈某云的四个儿子。当晚,他喊话,“你们只管打,出了事有我负责,要坐牢由我儿子去顶。”一顿疯狂的打杀后,民宅内留下四名伤者,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晚,陈某云一家六口人连夜搬离。

之后的26年里,陈某云一家改名换姓,分散在不同的省市。至2017年12月陈某云被抓获时,他已经78岁。

5月30日,陈某云等五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耒阳市法院由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开庭审理。

因厕所问题产生冲突

引发这起命案的,仅仅只是一间小厕所。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1991年8月7日,耒阳市三都镇在颁发房屋产权证时,给竹山村三组村民陈某付家的厕所颁发了证件,该厕所因建在被害人陈春某新房附近,陈春某找到村、乡干部反映情况。此时陈春某得知,该厕所要发证是本村老支书陈某云的意思。陈春某立即找了陈某云,要求陈某云不要给陈某付家厕所发证,但陈某云还是坚持,陈春某对此极为不满。

起诉书显示,次日,陈春某拿锄头到陈某云家门口禾坪挖了起来,说要在此地建厕所,让陈某云家的人也尝尝臭的滋味。陈某云之妻谢某英出面制止,双方发生争吵。在村民的劝说下,陈春某回到了家里。

陈春某发现自己的拖鞋和草帽遗留在现场后,又马上回到现场寻找,但谢某英气愤中将拖鞋和草帽烧了。陈春某要求陈某云家赔偿,并踢松了陈某云的房门,还扬言要炸掉陈某云的新房。

明里调解暗中纠集人员报复

1991年8月11日,陈某云父请乡、村干部处理此事。2天后的下午,陈某云又请求乡、村干部在三都镇竹山小学组织双方调解。

陈某云父子表面请人协调,暗中则让儿子陈某志纠集人员,并准备好钩刀、钢筋、锄头棒、火枪等,随时准备围攻陈春某四兄弟。1991年8月13日14时许,经乡、村领导的处理,决定对挑起事端的陈春某罚款30元,并责令其赔偿损失20元。陈春某不服并提前退场。当天下午6时许,村干部到陈春某家做工作后,陈春某同意了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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