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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失控门”第三方鉴定出炉 媒体:真相近了

2018-05-28 11:52:1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如果按照之前车主“说法”,之所以“生死时速”,全部责任在于所涉车辆的生产与销售方。根据《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然而,第三方鉴定结果的出炉,则从科学高度推翻了上述“说法”。既然“车辆制动系统、巡航系统均工作正常、无故障”“不存在失控情况”,也意味着有关方面可能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也因此,对于涉事车主,责任查究才刚拉开序幕。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以时速120公里在高速上行驶一小时,迫使交警采取紧急措施,类似“强行冲卡”“高速超速”“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行为,即便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作出罚款、扣分等处罚。如果存在“谎报警情”行为,还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仅如此,除了行政处罚外,涉事奔驰车的生产者和销售方,还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如果涉事车主指称奔驰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属于“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就会涉嫌侵犯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犯罪。尽管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可能还达不到“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程度,但作为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有关企业,至少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名誉权损失、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等。

第三方鉴定出炉,“奔驰失控门”的真相开始浮出水面。由此,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介入,彻查“定速巡航控制关闭”“行车记录数据丢失”等“番外篇”真假。当然,作为涉事车主,还可以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规,申请重新鉴定,这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救济手段。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关键词:奔驰失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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