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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地震受难者被拘留 言论自由不等于口无遮拦

2018-05-24 14:06:2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微信群发布侮辱汶川地震受难者言论 广安一网民被行拘15日

 

侮辱地震受难者 网络截图。来源:广安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

今年5月12日是汶川地震十周年纪念日。当天,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网民张某某却在微信群中发表侮辱地震受难者言论。据广安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日前发布的信息,张某某迫于压力于5月21日主动投案,被广安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

 

侮辱地震受难者 张某某在微信群发表侮辱地震受难者言论。来源:广安微生活

据悉,今年5月12日16时10分,新浪大V“广安微生活”发布微博举报网民“狼行天下”在微信群“广安58同镇便民信息服务平台”发言称∶“十几亿人口死几亿,也还有几亿人吗,死它吗十几万人算个毛线”、“中国啥不行,造人行”。

侮辱地震受难者 张某某投案。图片来源:广安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

网安支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核实,查明系广安区网民张某某所发,遂联合广安区公安分局依法开展调查。期间张某某以各种借口逃避公安机关调查,经多次警告,张某某迫于压力于5月21日主动投案。经审查,张某某对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张某某被广安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

网警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口无遮拦!在互联网内,任何人发表的任何言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大家共勉并自重。

(责任编辑:韩佟 CN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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