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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救重伤丈夫贩毒45公斤 写7本日记给孩子赎罪

2018-05-22 13:33:42  中国江苏网    参与评论()人

女子为救重伤丈夫贩毒45公斤 写7本日记给孩子赎罪

(原标题:丈夫车祸女子贩毒45公斤写下7本日记留给4个孩子赎罪)

中国江苏网5月22日讯近日,女毒贩朱某被押出镇江市看守所,赴监狱服刑。此时,距离她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进入看守所已经整整三年零六个月。“从一开始的抗拒,到逐步认罪悔罪,到一审判决死刑后的绝望,再到慢慢树立起信心,以自己的悔过教育他人,最后终审改判,我们一直用心在教育感化着她。”镇江市看守所副所长陈文霞这样说道,不仅如此,朱某自己写下的7本日记、3万多字也记录着她救赎的心路历程。

45公斤冰毒

“刷新”我市最高纪录

2014年12月9日,30岁的朱某被丹阳警方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刑事拘留,送入镇江市看守所。看守所民警告诉记者,朱某贩毒45公斤,数量如此巨大,原以为她是个铤而走险的危险人物,可没想到,一眼看上去朱某就是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也认识不足。

刚进看守所时,朱某感觉自己十分冤枉,并认为命不好,贩毒也是身不由己,对管教十分抗拒。在朱某的第一篇日记中,她写道:“我的心情十分压抑,背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不知今后怎么办,丈夫的救命钱哪里来?4个孩子孤苦伶仃怎么办?我要崩溃了。”

据了解,朱某只有小学四年级的文化程度,法律知识更是一片空白,要做好她在羁押期间的管教工作,看守所的女民警着实费了一番心思,不仅全面掌握她的情况,而且还针对性地制定管教方案,促使她知罪悔罪。

朱某自知身犯重罪,情绪十分低落,平时不愿意和管教民警交流,为了让她接受正面引导,民警想出了让她自己写日记的办法,朱某对此欣然接受,而且日记一写就写了三年半。

家庭变故

铤而走险疯狂贩毒

1984年,朱某出生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由于家庭贫困,读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了。2004年,她嫁给了本村一男子,夫妻俩在村里经营一家小型网吧,虽然收入不高,但生活过得平淡而充实。

2007年,朱某的第一个孩子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欢乐和笑声,此后夫妻俩又生育了3个孩子,但生活却接连给小夫妻带来不小的打击,最先是朱某的婆婆脑溢血,导致半身不遂,并于2008年去世。2011年,朱某的公公又患上癌症。2014年5月,夫妻俩的小网吧因不符合营业条件,被当地有关部门责令关闭,家中一下子断了经济来源。

最让朱某崩溃的是,2014年7月21日,丈夫遭遇车祸,颅内出血严重,处于昏迷状态,生命垂危。朱某告诉记者,她10岁时就认识了丈夫,算是两小无猜,当医生给她发下病危通知书时,她感觉真是到了世界末日。

丈夫出车祸时,朱某家中只有2000元现金,此前为了给公公治病,家中已经负债累累。朱某跪着求医生,先抢救丈夫,她会拼命筹钱,可朱某也不知道怎么筹钱。正在朱某走投无路时,她想起村里有一个出手大方的赌徒陈某,然而朱某并不清楚,陈某所有的钱全部来自贩毒,自此,朱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贩毒4次

终落法网面临极刑

陈某见朱某来向她借钱,当即表示同意,但称需要朱某帮忙送货,当得知是要运送冰毒时,朱某害怕了,但一想到昏迷在医院的丈夫和4个未成年的孩子,朱某心一横,最终决定铤而走险。

据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2014年9月至12月,朱某与他人先后4次将45公斤冰毒从广东省惠来县运送至江苏省丹阳市、浙江省杭州市,交给陈某,陈某再分别贩卖给他人,然而朱某的犯罪行为很快被警方掌握,朱某及陈某等人最终被抓获。

朱某因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则另案处理。令人费解的是,贩毒45公斤的朱某,仅获利8.7万元,这些钱除了用于丈夫治疗及4个孩子的生活开支外,朱某被抓时已没有剩余。

朱某自认为她是为了家庭而犯罪,因此“罪有可原”,对于一审所判的死刑感到委屈。为了让朱某认识到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民警有意安排部分吸毒人员与朱某共同关押,几名女吸毒人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毒品的危害,让朱某认识到自己的罪行。

由于朱某家庭贫困,民警还为她免费提供了各种生活必需品,朱某也慢慢向民警敞开心扉。在朱某的日记中她写道:“管教民警的教育,让我感到惭愧,因为我的愚昧,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也毁了自己和家庭。”

7本日记

留给孩子为了赎罪

得知自己即将被处以极刑,朱某心灰意冷,想到病床上的丈夫和4个孩子,她常常以泪洗面,夜晚更是睡不着。在她最痛苦无助的时候,管教民警始终给予她最大的关怀。

看守所民警多次与她谈心交流,并安排心理咨询师开展专项心理疏导5次。在朱某的日记中,可以看到,她对自己的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贩毒是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无论什么原因,都难以饶恕,我应坦然接受,但对老公和4个小孩,我又万分不舍……如今,当我得知年仅10岁的大女儿既要照顾生病的父亲,还要承担起所有家务时,我愧疚心痛得无法呼吸……”

在等候二审宣判来临前,朱某反复请求民警,如果二审还是死刑,等她死后,一定请民警把她所写的这7本日记转交给她的孩子。她说:“要让孩子们知道妈妈是为什么走上犯罪道路的,也要让孩子们知道妈妈是多么爱他们,希望孩子们通过日记,把妈妈当成一个生动的反面教材,教育他们千万要遵纪守法,不要因为无知走上犯罪道路。”

听到朱某这样的嘱托,民警倍感沉重。2017年8月,上诉材料已经递上去半年多了,还没有结果,当时快到朱某生日了,为了感化朱某,看守所民警决定为她过一个生日会。民警为她买来了生日蛋糕、生日礼物,送上生日祝福……

朱某在日记中写道:“感动的泪水止不住地流出来,我的心是温暖的,从小到大,我没有过过一个生日,没有想到在看守所里,我这特殊身份的人,反而过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生日,管教们给我带来胜似亲人的温暖,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振作起来。”

历时3年多

二审改判终获得免死牌

过完生日,朱某的情绪有了很大改观,对自己的罪行认识也更深了,她还写了一份长长的悔过书,并给全所在押人员现身说法。去年8月22日,根据法院的要求,看守所为朱某出具了《羁押期间表现情况》的书面说明:能够积极认罪、悔罪,改造态度积极,向法院提交了悔罪书,综合表现良好。

2018年4月,朱某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得知她已获得改判——对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她喜极而泣,这是她三年多一直渴望却又不敢奢望的结果。

法院因何改判?记者了解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与丈夫育有4名子女,其丈夫因交通事故致身体瘫痪、认知障碍失语,住院治疗,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数量是基础,情节更重要。”法院认为,朱某所涉毒品虽然数量巨大,但鉴于其并非毒枭或职业毒贩,也并非涉毒人员亦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能够认罪悔罪,综合考虑其犯罪动因、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朱某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收到终审判决,朱某哭了很长时间。在即将离开熟悉的看守所,赴监狱服刑前,朱某面对管教民警心中不舍。她向民警表示,一定会积极在监狱里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家,成为一个靠双手自食其力的人。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关键词:女子贩毒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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