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长沙天心区法院,犯罪嫌疑人眼眶含泪。 记者金林图
(原标题:长沙一起组织卖淫案庭审:“老板”当庭翻供,称不是负责人)
“我是老板,不要为难他们。”2017年5月5日,当公安机关查处一家从事卖淫活动的会所时,李某担下了所有责任。
2018年5月21日上午,李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由长沙天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在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除了李某外,还有9名为会所工作的人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成为被告人。在庭上,李某却狠狠“打了自己的脸”。“会所的管理者不是我,他说只要我全部揽下来,就请深圳的律师把我保出来。”
按照李某的说法,会所管理人是他女友谢某的姐姐。但李某的说法却遭到谢某否认,“公司老板就是李某”。
具体事实如何?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10名嫌疑人涉罪受审
2017年5月5日,公安机关对天心区一卖淫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抓获被告人李某等人及8名卖淫女和6名嫖娼人员。
此后,自称会所老板的李某供述称,他在天心区经营了安尊养生会所,经营足浴项目。2017年2月底以来,因经营不善,经总经理马某提议,李某决定在该会所二楼开展卖淫活动。
经侦查,另几名被告人在卖淫活动中的“工作”也被一一厘清。
被告人舒某负责卖淫女的管理和调配,被告人曾某、穆某负责外围招嫖,被告人王某、伍某、尹某、蔡某负责接待嫖娼人员,被告人谢某、金某负责制作、核对账目,发放工资和提成。庭审过程中几人多次表示均无异议。
“我主要是每天中午在会所统计当天有多少卖淫女上班,然后有顾客来了,就带着她们去试房,一次提成15元。”舒某称,自己工作一个多月,拿到4000多元的提成。舒某也不清楚会所里共有多少卖淫女子,“每天的人都不同,平均每天八九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