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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黑中介”团伙为诈骗注册“皮包公司” 作案多起后被抓

2018-05-21 11:36:0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21日电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顺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房屋租赁“黑中介”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的案件。这些“黑中介”团伙作案,为诈骗注册“皮包公司”,完善细化公司业务流程,多位房东、租客遭受损失,苦不堪言。

  2014年4月,经与石某密谋,被告人迟某借用他人身份证注册了W公司,认缴资金100万,并无实际出资,经营房屋委托、租赁业务。继而两人开始“招兵买马”,找到了颇有人脉的本地人安某,安某了解后与迟某、石某一拍即合,随即帮忙招聘业务员林某等十几人。人员齐备后,迟某承租了一套两居室作为办公地点。

  至此,W公司摇身一变就成为了石某为总经理,迟某、安某为经理,下设主管、业务员,有固定营业场所、有交流平台的“正规”房屋中介公司。

  公司业务员用两张不同的电话卡分别在58同城网、赶集网等网站上寻找房源和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先以公司名义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委托合同,并向其支付第一年第一个季度除空档期外的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的房租。后在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的三个月内,迅速以低价与租客签订租期为一年、半年的长期租赁合同并收取房租和押金,房租打入公司赃款账户后扔掉电话卡、关闭微信与房东、租客断绝一切联系。

  公司业务开展顺利,迟某等人以同样手法注册了数家公司,经营模式相同。因房源多、租金低,该公司俨然成为顺义区房屋租赁市场的一颗新星。仅仅三个月的时间,该团伙先后骗取张某某等32人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

  除此之外,该团伙还将办公地点转移至本市其它区县,继续作案。纵然狡兔三窟,但法网恢恢,该犯罪团伙被抓获。

  检察官提示:

  对于不同于市场同期情况的房屋租赁行为要提高警惕、注意甄别,不要轻易支付大额钱款,以防财产损失。本案中虽然迟某等人作案的隐蔽性强、迷惑性大,但房东、房客绝大多数都没有见过面,更没有进行过必要的沟通,给非法黑中介提供了作案的可乘之机。

  迟某等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合同假象掩盖行骗之实,骗取他人财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达47万余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近日,一审法院已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迟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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