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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占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吴学占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18-05-11 10:38:25 政府网站

#案件速递#[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据@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5月11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学占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20年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博、严建军、程学贺、张书森、么传行2年2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根据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部分予以支持。被告人吴学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等,依法追缴、没收。

来源:山东高法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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