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拉萨市公安局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区公安厅部署要求,主动担当、重拳出击,大力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现正在对以“扎某”、“次某”盘踞在我市空港新区的两个长期鱼肉百姓,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社会环境,创建平安和谐拉萨。现通告如下:
一、 凡是涉及上述两个团伙的成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涉及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毁灭、伪造证据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扰此次专项工作。同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各涉及单位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专项工作。
三、 打黑除恶是一场人民的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及成员线索。如在打黑除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8008902626、18689106196
拉萨市公安局打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