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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学规定家长失信孩子不可报名 校方:并无不妥

2018-04-29 15:36:01    西部网  参与评论()人

一中学规定“家长失信孩子不可报名”引争议 校方:并无不妥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为了破解“失信惩戒执行难”的困境,近年来,最高法联合多部门频出高招。从限制失信人员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的一等座,到冻结其网购账户、在公共场所的大屏幕曝光个人信息,甚至为他们订制专属彩铃……几乎每次重拳出击,都能赢得社会各界的点赞,也让“老赖”们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然而最近,一条关于“失信惩戒”的新招却引起一些争议。山东省潍坊市昌乐二中在新公布的招生简章中规定,“报名考生的家长必须没有失信记录。”对此,有人质疑,家长有失信记录,孩子上学就能被“拒之门外”吗?事情真相究竟如何?对于外界的疑问,校方又如何回应?

4月21日,昌乐二中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8年的相关招生简章。在“市外考生”一栏的报名要求中,增加了一条硬性要求,即“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当此《招生简章》被人发到网络和手机朋友圈后,引发了家长和市民的热议。

不少人表示,这属于“连坐”,对学生而言并不公平,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昌乐二中负责招生的高老师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他说,这是潍坊市委2016年出台的文件,校方只是将精神落实到实施方案上。政府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有“信用等级评价”的要求,并且教育局现在也在加强引导,学校加大执行力度。

其实早在两年前,潍坊市相关部门就发布了相关文件,对失信人员的出行和消费行为列出了明确禁止项目,其中一条就是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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