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述责述廉不搞“一述了之”一领导干部报告不实被通报
本报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显示有4套房产,作述责述廉报告时却说只有1套房。近日,山东省烟台市某部门副局长因在述责述廉中存在报告内容失实失真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并被责令说明情况。
就述责述廉中存在的问题发布专项通报,这在烟台还是第一次,在当地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述责述廉不是走过场,是真监督”“述责述廉不是‘一述了之’,还会对报告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抓到点子上了,也倒逼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对组织忠诚老实”……
据介绍,去年以来,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分5轮,从市、县(市、区)层面,先后组织开展了54场述责述廉大会,并同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述责,全市29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接受“责廉大考”。
创新做好做实述责述廉工作,烟台注重在“问”上下功夫,突出现场质询的“辣味”,评议打分不搞“平均主义”。同时做好结果运用的“后半篇文章”,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让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
“市纪委对你区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请问,区委从中汲取了哪些经验教训?”“从你的报告看,你家共有3套房产,价值不低;孩子之前在国外读书,也需要大量的资金。请说明一下购买房产和供孩子出国读书的资金来源?”这是今年2月6日,烟台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上,纪委委员提出的部分问题,“辣味”十足、直击要害,让述责述廉对象“猝不及防”。
很多领导干部坦言,平时工作不到位的,述责述廉时的确心里没底气,并表示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