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罗仕、通讯员穗纪宣报道:公款购买24瓶茅台用于公务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接受礼金……五一节假日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广州市纪委日前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五起典型问题
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
2017年1月至5月,番禺区广州南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分三次购买茅台酒24瓶,购酒款3.11万元以肉菜采购清单方式入账用公款报销,用于管委会和石壁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消费17瓶。2018年3月,参与购酒决策并消费上述白酒的南站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石壁街党工委书记张靖鹰、石壁街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江少辉和南站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史飞等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壁街党工委委员罗敏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消费上述白酒的其他3名南站管委会、石壁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干部受到诫勉处理,剩余白酒被收缴,违规消费的酒水菜肴等费用被追缴。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017年11月,白云区京溪街原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余学芳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刚、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江亮基、武装部部长王明敬、副调研员孙秋官、城管科科长张甲忠等6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辖区内某企业负责人邀请,以到企业投资的小岛调研指导工作为名,未经请示报告私自离开广州市区到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接受宴请,在某度假村泡温泉,并收受赖某赠送的自产高脚菜心,产生费用6000元。2018年3月,余学芳、孙秋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刚、江亮基、王明敬、张甲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