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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生产后将婴儿扔出窗外:没结婚 也没能力养孩子

2018-04-26 09:19:4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女子生产后将婴儿扔出窗外:没结婚 也没能力养孩子

提到被丢弃的孩子,小华掩面哭泣。

侵犯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

接民警电话后,小华主动到公安机关归案,后被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昨日上午,因涉及个人隐私,该案未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小华对检方的指控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律师吴松认为,小华系初犯,属于间接故意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未遂,具有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华未进行任何清理和包裹,将赤裸的新生儿从二楼扔到一楼卫生条件极差的垃圾堆内,侵犯了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女婴被及时救治,因小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其在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于自首,故依法减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小华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小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主审法官还当庭对小华进行训诫和法制教育,“青年人应有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一旦发生类似情况,要勇于承担起法定责任和义务。”

■追访

1为何杀人罪而非遗弃罪?

遗弃主观上希望孩子被捡拾,而非放任死亡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小华被抓时按照遗弃罪被刑事拘留,而在公诉阶段,公诉机关将罪名定为故意杀人罪。

本案主审法官张妍表示,遗弃罪是具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比如将孩子穿戴好,放置在福利院门口,或置于人口繁密、易被人发现的公共场所,“主观上希望孩子被他人捡拾,而非放任孩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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