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故意杀人罪名28年后,50岁的刘忠林终于等来无罪判决。
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高院再审宣判刘忠林故意杀人案,法院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
吉林高院从决定再审该案,至今已历时6年,远超法定审限。漫长的过程被媒体称为“马拉松式再审”。而被囚禁25年多的刘忠林已于两年前刑满释放。
该案案发于1990年10月28日,刘忠林被认定为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1994年被判处死缓。据媒体调查,该案仅靠口供定案,物证奇缺,刘忠林带伤出狱,自称受到过刑讯逼供。
刘忠林的辩护律师张宇鹏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在漫长的等待中,刘忠林一度放弃希望,抗拒前来长春面对判决。“这个问题并非个案,应当依靠公检法部门认真执行相应法律规定,从而真正解决审限超期的问题。”张宇鹏说。
张宇鹏表示,国内媒体公开报道的冤案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是陈满,为8437天,而刘忠林案被羁押时间约为9215天(约为25年零90天),“算是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无罪判决是刘忠林期盼了28年的结果,是这么多年不断坚持得到的结果,是他应该得到的结果。”张宇鹏说。
刘忠林在吉林省高院门口。澎湃新闻记者宋蒋萱图
“马拉松式”再审,刘忠林曾绝望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刘忠林申请赔偿,蒙冤28年获无罪的刘忠林于5月23日下午向吉林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总额达1667万余元,刘忠林申请赔偿并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辽源中院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