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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中院受理王宝强离婚案 其申请二审公开审理

2018-04-11 18:34:3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上诉已被受理王宝强申请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今天从权威渠道获悉,北京市三中院已经正式受理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以及马蓉起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案件目前尚未正式开庭。王宝强目前正式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要求两案公开开庭审理。

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关于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马蓉提出上诉,日前三中院已经受理上述两案。

记者今日从王宝强代理人处了解到,王宝强书面向法院申请,公开开庭审理离婚案与名誉权案。

王宝强申请二审公开的主要理由是,因马蓉在审理过程中以及两案一审民事判决作出后,多次在媒体等公开场合发布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并且两案证据基本相同,经媒体报道已经基本被公众知悉,因此已经不存在因涉及个人隐私而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法院目前尚未就此申请做出回复。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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