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8日,一辆救护车驶入漯周高速公路项城收费站,车上人员同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图/视觉中国
近日,一段“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救护车上高速缴费问题再度引发议论。
据悉,此前各地曾多次发生救护车驾驶员拒缴高速通行费被收费员拦下的事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救护车具有公众属性,有关部门有必要出台统一规定,给予救护车特定免费通行权利。
争执
驾驶员:头一次听说要救护车缴费
4月1日晚,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救护车驾驶员与收费员因120救护车是否应缴费通行发生争执。
现场视频显示,救护车驾驶员质问高速公路的收费员:哪条法律规定救护车要收费?驾驶员称,“要救护车缴费头一次听说。我出诊的时候,已经给你们缴过费用了,现在我拉着病号,你继续收费”。
对此,邢临高速收费运营部工作人员回应称,救护车不是公益性车辆,不属于免征范围。
视频在社交媒体被广泛转发,救护车走高速该不该缴费的问题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救护车上高速不应收费,救护车承载的是生的希望,提前一分钟就有可能挽回一条生命,同时急救和高速同属公用事业,缴费也不妥。
还有不少网友表达了不同看法,认为救护车上高速理应缴费,“因为救护车在救护时是收费的、营利的,别把抢救时间与缴费联系在一起,如果是在抢救运送途中,可以先通过,后补缴通行费,抢救时间关键在司机的驾驶技术水平和救护车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