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北京发布房屋中介新规 中介费可能不用你交了

2018-04-07 10:11: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买房人拒绝与所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与该卖房人自行成交;

买房人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通过其它中介与该卖房人成交。

对于卖房人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也同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已经放弃委托其他中介卖该房屋的权利(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内又通过其他中介卖了该房屋;

已经放弃自行出售的权利,但在委托期限内又自行出售房屋;

已经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买房人签订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约定时间内与该买房人自行成交。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答:根据新规,如果买方或卖方所委托的中介方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中介方面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和卖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但如果买方或卖方提供虚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中介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