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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互不相识 法官一问:女方身份证曾丢失过

2018-04-06 08:06:37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夫妻离婚互不相识 法官一问:女方身份证曾丢失过

夫妻离婚互不相识 法官一问:女方身份证曾丢失过

原标题:奇葩!山东一对夫妻离婚,法庭上相见竟不相识!

近日,济南历城法院综合审判团队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件,结婚证上的夫妻二人竟然互不相识!

法官: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我不认识被告……

法官:被告对原告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我不认识原告……

一名当事人杨某将自己的妻子王某起诉至法院,庭审中,根据原告杨某提供结婚证的信息显示,杨某与王某为合法夫妻,两人见面却互不认识?

原来,杨某在几年前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妻子王某,两人登记结婚时,双方出示了身份证,两人也都是初婚。婚后不到两年,王某就离家至今未归,双方再也未联系,也未生育子女。

而被告王某却否认了这一事实……

被告辩称:我第一次结婚的丈夫是吴某,但一直未登记。几年后,我的丈夫吴某因病去世,后来在山东又登记结婚,因为感情不好就分开了,对方的姓名我记不清了……

原告辩称:不清楚被告的情况……

历城法院根据原告杨某提交的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申请书显示,与其结婚的王某确实在山东结过婚,以此证明被告王某有两个结婚登记,涉嫌重婚,法院应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这时,被告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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