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被告被判两年罚5万

2018-04-05 15:46:43  新蓝网    参与评论()人

“笑气”,一氧化二氮的俗称,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最早作为麻醉剂使用,后来又成为食品工业添加剂,多用于蛋糕制作,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因为吸入“笑气”能让人产生幻觉和欣快感,所以暗地流传于国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甚至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

“笑气”对人体产生的损伤是不可逆的,长期吸食会造成认知功能损害、记忆力损害、脑功能损害,甚至造成死亡。

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被告被判两年罚5万

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被告被判两年罚5万

数据显示,美国每年有100多人因滥用“笑气”而死亡。英国在2006年至2012年间,至少有17人因为吸“笑气”死亡。

而近几年,杭州、宁波等地医院也接诊到因吸食“笑气”而发疯甚至吸食成瘾导致瘫痪的病例。

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 为治毒提供云和经验

面对“笑气”并未归入毒品管制的立法现状,云和警方、检察院、法院通力合作,共同寻找治理“笑气”的法律支撑,为整治“笑气”乱象共谋良方。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其经营就需得到安监部门的经营许可,否则就涉嫌非法经营。

云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数额共计人民币30万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余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被告被判两年罚5万

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宣判:被告被判两年罚5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终,云和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殷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