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捡到别人的社保卡(俗称医保卡),是交给警察、医保中心、寻找失主,还是据为己有?男子唐某某捡到市民冯先生丢失的社保卡后,“心安理得”地盗刷了45次,共计10000余元,他甚至还将药品卖给药贩子套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唐某某最终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代价。昨(23)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江北区检察院获悉,唐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该院提起公诉。
盗刷45次,购买万余元药品
市民冯先生最近的一次使用自己的社保卡是在2017年7月,当他在同年12月想要再次使用时,却发现卡片已经不见了。冯先生赶紧前往医保中心挂失该卡,并查看了消费记录。这一查,让冯先生着实吓了一跳,由于他没有修改初始密码,卡里的一万余元已经不见了。消费记录显示,该社保卡被刷了45次。随后,冯先生向警方报案。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盗刷冯先生社保卡的是中年男子唐某某。今年1月22日,公安机关将唐某某抓获。到案后,唐某某主动供述了自己盗刷他人社保卡的犯罪事实。
据唐某某交代,2017年10月5日,他到渝中区上清寺附近办事,见路边花台处有一张社保卡,心生贪念就将卡片拿走了。第二天,唐某某就用捡来的社保卡去买了药品。
之后,唐某某偶然得到了一个药贩子的电话。他很快联系上药贩子,两人商定,按照对方报出的药单,唐某某去“照单下菜”,然后按照约定的价格成交,其中不乏价格高昂的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