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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盗伐3棵树 法院判处罚金共5千元 每人补栽10棵

2018-03-13 11:24:03    大河网  参与评论()人

4人盗伐3棵树 法院判处罚金共5千元 每人补栽10棵

3月12日上午,泰兴市张桥镇汤庄村,被告王某某等4人在公安、法院等部门的监督下,每人补种了10棵意杨树。

原来,3月7日,王某某等四人因盗伐林木不仅被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法院判处罚金,每人被责令补种意杨树。

据悉,这是泰州地区首例盗伐林木案的恢复环境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份,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相约到泰兴市张桥镇汤庄村,盗伐属于集体所有的意杨树3棵,后四名被告人将其中2棵予以出售,违法所得510元。

经勘验,上述被砍伐林木立木蓄积合计4.6609立方米,达到刑事责任追诉标准。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最终判决,四被告中两人分别判处罚金1500元,另两人各判处罚金1000元。同时责令四被告每人各补栽10棵意杨树   

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服判。

正植树节来临之际,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于3月12日上午来到泰兴市张桥镇汤庄村,在指定地点补栽树苗。

4名被告人在田间挖坑、栽树、填土、浇水,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不过,与一般植树不同的是,王某某等人在栽种小树苗时,还有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旁监督,4人每人各补种了10棵意杨树新树苗。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关键词:4人盗伐3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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