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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受贿59万获刑 其中15万给情人做分手费(2)

官员受贿59万获刑 其中15万给情人做分手费(2)
2018-03-02 08:33:00 新京报

受贿款购车变卖“补偿”情人

对于宋建受贿钱物的去向,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和情人李某的分手中,宋建还给了她一笔15万的“分手费”。

加中合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加中合公司)总经理周某称,因加中合公司与技术指导中心合作开展CETTIC培训业务,与宋建接触较多。当时宋建给他打电话,让加中合公司代中心给中国商业联合会开一张20万的支票,作为会费,随后,跟上一笔款类似,公司又代中心给了中国商贸杂志社汇了一笔10万支票,“我不知道付这两笔款的原因、目的,宋让我在应付指导中心技术服务费中扣除这两笔。”

收到“会费”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外联委相关人员芦某说,加中合公司和中国商业联合会没有合作业务,宋建让把收到的20万先放在其处。汇给杂志社的10万元,宋建称也有支配权。2008年6月,经宋建同意,其买了辆28万的车落在宋名下,动用的就是这笔30万。

2010年6月,芦某等人又将该车以15万的价格出售,将钱存在卡上给了宋建。宋建的情人李某证实,她和宋建分手时,宋建给了她15万元。

对于这笔钱,宋建的解释是,车是给中心买的自己并未用,卖车的15万元给了李某后,他曾提出把钱还给周某,周某说不用,于是“没有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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