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为要孩子做试管婴儿,不料妻子意外流产,当时冷冻的5个胚胎就保存在医院,等待以后合适的时机再要。
可是,两人很快闹起了离婚。老公没有继续向医院支付冷冻胚胎的费用,冷冻胚胎因此被废弃。
老公的理由很简单:我有权选择不生育。
妻子的理由也很充分:冷冻胚胎对我有很大的意义!
近日,南京玄武法院就审理了全国首例男方废弃冷冻胚胎侵权赔偿案,女方一审获赔3万元精神抚慰金。
两人的理由似乎都很“有理”
2004年秋,方木和佩佩因为一次列车上的偶遇走到一起。毕业后的方木前往美国留学,虽隔千山万水也未阻隔爱情,2010年,方木与佩佩登记结婚,随后佩佩也前往美国陪读。
婚后几年,二人一直没有孩子,直到2014年底,他们在美国某州立医院做了试管婴儿手术。
手术中,医院提取了佩佩的13个卵子,经人工授精存活6个胚胎,佩佩移植了一个,其余5个双方委托州立医院储存保管。
然而,满怀希望的期待在佩佩意外流产后戛然而止,夫妻关系也在生活的琐碎中亮起红灯。
2015年2月,佩佩回国工作,双方处于分居状态。
2016年7月,方木起诉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尚有感情基础,法院并未判离。
与此同时,存放在美国某州立医院的5个胚胎,因为方木拒绝续费,半年后被院方销毁。
直到2017年6月,方木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时,佩佩在法庭中才得知胚胎已遭废弃的事实。
方木单方面废弃胚胎,让佩佩难以接受,精神上受到了重大打击。
法庭上,一直不想离婚的佩佩提出,方木必须赔偿其抚慰金5万元。
方木认为,冷冻储存的5个胚胎,每半年需要续费一次。2016年3月,因为对婚姻感到失望而停止续费,男方也有不生育的权利,离婚后也不想让双方再有任何交集,因此废弃胚胎也是他的合法和正当的选择。
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女方单方终止妊娠,像该案这样的情况较为少见,法律对此未作明确规定。
女方中止妊娠之所以不构成侵权,是基于女性在身体和生理上的特殊性,但男方不当处置胚胎,到底会不会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