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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严厉问责遏制住中小学违规办学

2018-02-26 09:45:10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 社论

这“十严禁”,近年来可以说反复重申。之所以存在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缺乏问责机制,二是缺乏评价制度配套。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其中: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这“十严禁”,近年来可以说反复重申,但存在屡禁不止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缺乏问责机制,二是缺乏评价制度配套。

这“十严禁”中,有诸多是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比如,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按照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必须独立办学,不能公办民办不分,而我国《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重点校、重点班。因此,如果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这些现象早应该禁止,关键出在问责机制上。

目前,对学校违规招生、办学,监管部门是教育行政部门;而不少学校的违规招生、办学,建成诸多“超级中学”,又恰恰和教育部门追求的升学政绩一致。如此一来,追求政绩的教育部门,也就对学校的违规招生、办学睁只眼闭只眼。

如果继续深究下去会发现,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还为这些学校的违规办学打掩护,将其包装为教育改革、创新。为此,要落实禁令,必须对教育主管部门也进行问责,而不是就由教育主管部门问责。要追究地方教育部门不依法治教,纵容学校违规招生、办学,扰乱基础教育办学秩序的责任。

“十严禁”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也提了很多年了。但每年高考成绩公布后,状元的话题都被热炒。现在不仅有省状元,还有地级市状元,以及县状元。虽然越来越多的调查研究表明,状元并不能全面反映一名学生的能力,但是,一些地方还是存在状元情结,这背后和中高考升学考试制度有关。我国中高考制度,是用中高考成绩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录取。因此,第一名就是最牛的学生,会成为老师、学生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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