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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非法收购出售乌龟获刑 除夕被批准离监探亲

2018-02-17 06:3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小林(化名)的床头,放着一本他手绘的日历。日子画到今年4月的一天,那是他刑满释放与家人团圆的日子。每过一天,小林就在日期上画个“X”,而2月15日,也就是农历大年三十,他将这本“日历”收了起来。

重案组37号了解到,今年,北京市沐林教育矫治所时隔多年重启“离监探亲”,让一些改造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回家探亲。小林是幸运的,2月15日,在矫治所服刑的他,被批准回家探亲。小林将拥有3天和家人团聚的时间,2月17日上午,他将由家人送回。

“新年的心愿就是跟父母说说话,好好过个年,剩下的刑期好好表现。”脱下囚服,换上父母捎来的新衣,小林揣着监狱管理民警写给他的春联,走出高墙。

2月15日,除夕,北京市沐林教育矫治所服刑人员小林被批准离监探亲三日,小林父母一同前来接他回家,一见面母亲和儿子就拥抱在一起。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因贩卖野生动物被判刑

2月15日,大年三十,早上8点多,沐林教育矫治所大院内阳光温暖。矫治所民警抱着一包全新的棉衣鞋袜,走进监狱宿舍。等候多时的小林上前接过衣物,一一换上。棉服套在身上紧巴巴的,小林尴尬一笑。“两年没回家了,爸妈是按照以前的尺码买的衣服,他们不知道我壮实了不少。”

这套新衣是小林的父母捎来的,收到接孩子回家过年的消息后,一大早,夫妻俩就领着一大家子等在大门外。“没想到孩子能回家过年,这对我们家来说是大事儿。”

2月15日,除夕,北京市沐林教育矫治所服刑人员小林被批准离监探亲三日,小林走出矫治所前,将囚服换下。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时光倒回两年前。2016年年初,已经大学毕业的小林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日子安稳。据小林母亲周青(化名)回忆,他从小喜欢饲养小动物,工作后,买了蜥蜴等动物带回家养。“后来他又买了几只乌龟,纹路很好看,我没事也会帮忙喂一下。”

小林买回家的乌龟叫豹纹陆龟,属于《CITES公约》附录II物种,我国要按照二级保护动物来保护。小林称,当时自己和母亲都没有意识到,这几只乌龟会带来一场灾难。“乌龟都是网上买的,当时觉得好看,打算养着玩儿。”随着饲养经验的增长,他认识的“圈内人”越来越多,“入迷了一样,总想养些更高级的。”由于经济收入不高,为了入手其他动物,小林向他人出售了一只乌龟,获利700元。后经调查,其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小林觉得当年的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服刑后积极改造,并利用起自己的文化知识,担起了矫治所内部报纸编辑的角色。

矫治所每过一日,服刑人小林的笔记本上,就会划去一日。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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