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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遗弃后生父获刑1年生母失踪 由福利院监护

2018-02-11 18:20: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8年1月15日,对于快5岁的小安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这个自两岁起便被父母遗弃的不幸孩子,终于开始了人生的新开端。

当日,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小安亲生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作为监护人。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这是继“朵朵”案之后,上海第二起由行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儿童父母监护人资格的案例,也是上海启动护送转接机制,将外省市困境儿童监护权转至其户籍地民政部门,并顺利完成交接的首个案例。

两岁孩子遭遗弃

男孩小安的父母都是安徽来沪打工人员。2015年3月,小安刚满两岁,父母即离异,离婚协议约定他由父亲沈浪抚养。

然而,沈浪根本不管不问,多次把孩子扔在自己母亲处一走了之。奶奶对亲孙子也不待见,2015年6月一天,当沈浪又一次将小安送来时,奶奶竟将孩子丢弃在街头扬长而去。

接警后,宝山公安、民政部门迅速启动相关工作机制,将小安作为疑似弃儿送往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照料。

当年12月,经多方查访,警方找到沈浪。当警方和民政部门要求沈浪领回孩子,履行为人父母的责任时,他以“无力抚养”为由一口拒绝。同时,小安母亲昌桦至今毫无踪影,而安徽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明确表示没有监护孩子的意愿。

小安成为上海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接收的首例以疑似弃儿身份入院,虽查找到监护人,却被监护人拒绝领回的困境儿童。更为严重的是,小安父母始终不为其报户口,导致困境中的孩子今后上学、就医等都将没有保障。

多次努力无果后,有关方面启动由民政牵头,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主动担当、无缝衔接,共同努力帮助小安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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